2008年7月17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借住前妻车库 冒名挂牌换钱
项晓晓

  前妻好心将车库借给他住,他却伙同女友做假证将车库卖了10万余元。近日,经舟山市定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,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3年,并处罚金2万。
  今年39岁的张某是岱山人,平常做点小生意。2001年,他与妻子李某协议离婚。2003年8月,李某购买了定海颐景园的一车库,因张某当时无处居住,李某就将车库暂借给他免费居住。
  后来,李某远嫁台湾,张某也与女友徐某交往,但他一直住在前妻的车库里。去年8月,张某和徐某手头拮据,就起了冒名卖车库的邪念,由徐某冒充张某的前妻,做了一本假身份证、一本假结婚证,将该车库在中介所挂牌出售。几天后,定海的蒋先生看到售房消息后,便联系张某。看看证件齐全,又有李某遗留在张某处的购买车库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,而张、徐二人又“夫唱妇随”、有板有眼,8月27日,蒋先生就与张某及冒充其前妻的徐某签订了车库买卖协议,并分期支付车库款10.8万元。
  当蒋先生准备将购得的车库装修一新时,从邻居处得知了车库的真正主人是李某。心急如焚的蒋先生便想办法联系到李某,确认了此事,便于去年10月19日向警方报案。今年1月30日,张某被抓获归案,其女友徐某尚在逃。